答案與解析:
據(jù)題意可知,李經理早行了30分鐘,由于早行而使接他汽車比平時早到5分鐘,所以汽車一個單程節(jié)約5÷2=2.5分鐘.那么相遇時李經理走了30-2.5=27.5分鐘.也就是李經理遇到汽車的時間是:7時27.5分.由此可知,乘車的速度是步行速度的:27.5÷2.5=11倍.
李經理早了:7:30-7:00=30(分)
汽車單程節(jié)省時間:5÷2=2.5(分)
相遇時李經理走了:30-2.5=27.5(分)
27.5分=27分30秒
7時+27分30秒=7時27分30秒
車速是步行的:27.5÷2.5=11
答:李經理7時27分30秒遇上汽車,汽車速度是步行速度的11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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