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怪!真是奇怪!最近我的日記本上怎么多了一兩個(gè)黑指紋。不會是那次我寫完日記,沒把日記本放回抽屜里......?不行,我要跟學(xué)校的朋友們組成“專案組”一起來“辦案”。
“真的被動了!你怎么發(fā)現(xiàn)的?”“我晚上睡覺前,把尺子放到了日記本上。我早上醒來一看,尺子跑到旁邊去了!”這就證明有人動了我的日記,家里只有媽媽妹妹和我,而黑指紋比我的指紋大得多,那么,偷看我日記的人就是——我的媽媽。
凡事都要有證據(jù)。于是,我在日記里寫“Hi!日記本,聽說城西區(qū)開了一家甜甜圈店,我好久都沒吃到甜甜圈了?!苯Y(jié)果......“看!現(xiàn)場買的甜甜圈!嘗一口,甜不甜?”偷看了!她偷看了我的日記!這樣,我就沒有一點(diǎn)隱私了!我一定要將媽媽“繩之于法”哈哈!
第二天,我只上了一節(jié)興趣課就往家里趕。我破門而入,只見媽媽正津津有味地看著我的日記,我大聲叫著:“媽媽!你觸犯了臧啟宏法律第1074條——不準(zhǔn)看我的日記!快出去呀!”
就這樣,我的日記都被媽媽偷看被我破案了。如果下次再有這種情況......嘻嘻嘻嘻!就別怪我不客氣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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